今日精选:股票索赔征集令:S*ST佳通、*ST安控、宜通世纪拟被处罚,受损投资者可申报股票索赔
依据《证券法》及最高院最新司法解释,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,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,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处罚字[2023]3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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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明,佳通轮胎嫌违法的事实如下:
佳通轮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,持续发生关联交易,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。(S*ST佳通维权入口)
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指出,暂定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10日之间买入S*ST佳通(维权)(代码:600182)股票,并且在2021年8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(以法院认定为准)可准备材料申报维权。
2023年4月4日,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原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)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川证监处罚字〔2023〕2号)。
经查明,*ST安控(维权)涉嫌违法的事实是:
安控科技2019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。(*ST安控维权入口)
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指出,暂定于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4月22日之间买入*ST安控(代码:300370)股票,并且在2021年4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(以法院认定为准)可准备材料申报维权。
2023年4月6日晚,宜通世纪(维权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广东证监处罚字【2023】2号)。(宜通世纪维权入口)
经查明,有关宜通世纪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:
2016年10月,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,收购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100%的股份。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,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,虚增收入9,734.39万元,虚增成本5,260.99万元,虚增利润总额4,083.86万元,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.7%、9.75%和15.67%,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《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》、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《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(更新后)》存在虚假记载。
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指出,暂定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(代码:300310)股票,并且在2022年11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(以法院认定为准)可准备材料申报维权。
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,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。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。
维权股民需准备以下材料:
1、身份证复印件;
2、加盖营业部章的交易对账单;
3、加盖营业部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。
(本文由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。吴宝明律师,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,曾在高校担任法学教师,先后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、北京安迪律师事务所执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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